继上海宣布征收土地增值税后,苏州市有关部门日前透露,他们也将开始对转让非普通住宅(主要指高档住宅)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操作细则还在制订中,正式出台尚需时日。
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个政策将于近期正式执行。但是对于普通住宅,目前转让还是不收土地增值税。根据有关文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同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的房子可视为普通住宅,不符合其中任一条件的即为高档房,这次将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对象就是商业办公房和高档住房这类非普通住宅。
而对于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的问题,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相关文件还在起草中,具体的税额、免税优惠政策等都还在制订中。但据估计苏州将可能参照南京的税收政策分三种情况来缴税。南京采用的是:对于能够提供购房发票及完税凭证的,可以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到转让年度,每年加计5%的金额以及缴纳的相关税金作为扣除额,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没有购房发票,由资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缴纳的有关费用和税金作为扣除额,计征土地增值税;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则直接按房屋转让收入的1%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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